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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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成语出处和典故
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成语 | 历史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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止戈为武 | 先秦 左丘明《左传 宣公十二年》:“非尔所知也。夫文,止戈为武。” |
自暴自弃 | 先秦 孟轲《孟子 离娄上》:“自暴者,不可与有言也;自弃者,不可与有为也。” |
好说歹说 | 清 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三回:“掌柜的便同他们好说歹说,说我们都是乡邻,你们也犯不着来害我。” |
合浦珠还 | 南朝 宋 范晔《后汉书 循吏传 孟尝》:“(合浦)郡不产谷实,而海出珠宝,与交阯比境……尝到官,革易前敝,求民病利。曾未逾岁,去珠复还,百姓皆反其业。” |
亭亭玉立 | 《北齐书 徐之才传》:“白云初见空中有五色物,稍近,变成一美妇人,去地数丈,亭亭而立。” |
食不充口 | 明·凌濛初《初刻拍案惊奇》第35卷:“真是衣不遮身,食不充口,吃了早起的,无那晚夕的。” |
横眉冷对千夫指 | 鲁迅《自嘲》: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。” |
前因后果 | 梁 萧子显《南齐书 高逸传论》:“史臣曰:‘今树以前因,报以后果,业行交酬,连琐相袭。’” |
假公济私 | 元 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第一折:“他假公济私,我怎肯和他干罢了也呵!” |
有胆有识 | 清 夏敬渠《野叟曝言》第四十回:“金羽妹子,绝世聪明,有胆有识,今年也是七岁,可怜有才无命。” |